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以案释法教育。近日,龙华区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全区49个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本次庭审活动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现场审理一宗涉NFT数字藏品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所谓NFT是指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是区块链上的一组加盖时间戳的无法篡改的数据编码,是用于标记数字资产所有权的唯一数字标识符,与数字资产之间具有唯一指向性。区别于“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NFT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的特点,类似于法律上所述的“特定物”,这样也构成了NFT的价值。在艺术品中,NFT可以选择性地包含艺术品所具有的几乎所有信息,包括艺术家、过往交易时间、交易价格、智能合约等。NFT本身虽然不具备任何直接转变为画面的数据,不能“观赏”,只是一个抽象的信息记录,但因其属性特点,能够为艺术品在区块链上铸造唯一的身份标识,从而在方兴未艾的元宇宙中成为艺术品的数字确权工具。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历时2个小时,该案件当庭审理完毕,案件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们纷纷表示,“新兴商业模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不断更新,NFT数字藏品交易模式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网络作品的传播与使用形式,与NFT有关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特别是与之关系密切的民法领域的财产所有权问题、知识产权法领域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创新需要支持与引导,如果任其无序发展,可能会引发的违规经营、虚假宣传、群体性投诉、诈骗等涉及市场监管、金融、税务、信访等连锁反应风险。市里把建设数字经济核心区的主阵地放在了我们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紧跟经济发展特点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培养和强化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一个案件胜过一沓文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以案普法活动,有助于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护企为民力度,切实开展暖企惠民行为,为龙华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健康的动力和活力,建设“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持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经济保护格局凝聚强大力量。
编辑 陈扬 审核 刘杰 邹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