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开始,中山全市禁止使用这些高排放机械,包括……
中山+
2023-04-23 19:08

4月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中山全市范围划定为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将于5月份开始实行。

据了解,《关于划定中山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等13部门转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高排放”的界定,《通告》认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3种:

一是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

二是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所规定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是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通告》实施期限为五年。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渔业机械等机械。

《通告》要求,依法建立台账和配合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进场施工时,应当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

《通告》同时要求依法实施处罚。按照《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八十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两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治。

(原标题《5月开始,中山全市禁止使用这些高排放机械,包括……》)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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