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拒不整改,4名老板被拘留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2016-05-21 16:39
摘要

近日,光明公安分局公明派出所在例行消防检查过程中发现合水口肉菜市场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但经营者拒不整改,公明派出所依法采取措施从严处罚,将该市场4名老板全部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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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明公安分局公明派出所在例行消防检查过程中发现合水口肉菜市场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但经营者拒不整改,公明派出所依法采取措施从严处罚,将该市场4名老板全部处以行政拘留。

占地约4000平方米的合水口肉菜综合市场成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由6栋4、3、1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彼此在建筑物上方通过铁皮搭建连接而成。公明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市场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排烟设施,且市场顶棚采用不符合防火规范的泡沫彩钢板装修,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派出所消防民警于3月6日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市场在2016年5月6日前将上述隐患整改完毕。

然而,该市场消防隐患整治工作遇到重重阻力,派出所领导多次联合街道安监部门前往合水口肉菜市场督导检查,并与村委沟通要求市场紧抓整改,但市场经营者以费用大、困难多为由拒不落实整改。

5月6日,责令整改期限到期,但该市场仍未落实整改。公明派出所依法亮剑,重拳出击,认定市场经营者李某、吴某、华某、麦某4人涉嫌违反安全规定、致社会公共活动场所存在发生安全事故危险,且存在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后依然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警方对李某等四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编辑 钟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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