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局闵行分局原局长郑文斌一审获刑十二年六个月
上海第三中院微信公号
2023-03-30 17:27

2023年3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文斌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郑文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随案移送的赃款予以没收。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

2013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文斌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闵行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453万余元。

上海三中院认为,被告人郑文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郑文斌有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其中部分索贿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郑文斌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一般应当从轻处罚。郑文斌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上海公安局闵行分局原局长郑文斌一审获刑十二年半》)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关越  三审 王平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