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苗“3·15”,合法权益我做主——宝安区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讲活动
深法宣 通讯员 郑雪娴
2023-03-15 12:44

为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深入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团区委和宝安青少年宫于3月11日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宝安区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讲活动。宝安区“八五” 普法讲师团成员、“宝安第一课”讲师刘翠香律师进行授课,30名学生及家长参加活动。

讲座中,刘律师向学生们介绍了“3·15”的由来及其意义,同时就“3·15曝光台”揭露的行业乱象和典型的消费维权事件进行以案释法。针对快递购物、租房买房、餐饮娱乐等领域的霸王条款,刘律师结合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九项基本权利,通过图片展示、视频播放、角色模拟等多种形式,为学生们深入剖析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并教授鉴别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的技巧,引导青少年学生理性消费,合理维权。“听完讲座后,我对‘3·15’这个节日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学会了怎么识别生产许可标志、查看商品保质期,也知道了在遇到消费问题时应该如何投诉和举报,以后去外面消费时就更有信心了!”参加了活动的刘同学如此表示。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积极参与法治拼图和法治竞答活动,观看法治宣传片和法治动漫故事,阅览法治书籍,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治知识,并赢取各类富有宝安元素的法治奖品。活动当天也吸引了不少学生家长参与宝安区“一月一主题”线上H5法治宣传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并现场向刘律师咨询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问题。活动共派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治宣传书册200余份,不少家长表示此次活动有趣且有意义。

据悉,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团区委在宝安青少年宫建成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旨在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联合普法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拓展法治进校园,培育普法小使者,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讲座等系列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打造教、科、研、训一体化的综合性公益性法治教育平台。

编辑 陈扬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郑雪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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