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高校科研机构运作“松绑”!深圳探索实施市场化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
读特记者 周元春
2020-08-05 20:43

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市场化薪酬体系、团队揭榜制、项目经理制……5日,记者从市政协召开的提案督办会上获悉,我市将出台规定,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体制机制创新,给予高校、科研机构等小创新主体充分的自主权。

今年,由我市无党派人士提交的集体提案《关于对标全球先进城市,增强深圳创新能力的提案》被定为2020年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由副市长聂新平领衔督办,市科创委主办。在提案中,无党派人士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法定机构设立机制,加快在深圳培育世界级的大学和科研机构步伐,以此带动深圳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

长期以来,科研机构管理模式僵化、创新主体自主权不高是制约科创人员发展、创新能力提升以及科创成果转化的瓶颈问题。对此市科创委有关负责人通报提案办理情况时透露,目前,我市正在加快法定机构试点改革,规范“二类”事业单位运行的《深圳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办法(试行)》已开展第四轮征求意见。

该办法将突破传统事业单位僵化的管理模式,给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松绑”,对标国际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市场化薪酬体系和灵活的考核评价方式,探索采用选题征集制、团队揭榜制、项目经理制、国际评议制、评估淘汰制、政企联投制等科研管理制度,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显著提升机构运行活力。

另一方面,针对提案关于“加强对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的资本支持”的建议,该负责人表示,深圳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深圳模式”。据介绍,我市拟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目前,正在制定《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将通过部分国家财政资金撬动社会基金,共同为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提供扶持。另一方面,我市正在起草《深圳市促进知识产权金融若干措施》,从立法层面有效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的开展。同时,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梳理底层资产,通过深交所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4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其中2单已成功发行,规模超20亿元。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周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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