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启动建筑工程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

宝安日报
2017-09-28 15:03
摘要

四不放过是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一部铁律、两类警示、三种挂牌、四不放过、五必曝光,自9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宝安区住建局将在全区开展建设工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亮剑行动”)。27日下午,宝安区建设工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动员会在新安影剧院举行,并同时启动秋冬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当天的会议公布《宝安区建设工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方案》,并邀请市住建局质安处胡毅军对《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简称“铁十条”)进行了解读。

据悉,“百日亮剑行动”主要针对已在宝安区住建局报建并接受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市场行为情况是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行动的一大亮点是明确提出了“一部铁律、两类警示、三种挂牌、四不放过、五必曝光”的整改措施。

一部铁律

是指“铁十条”要求,严厉惩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两类警示

指的是出现“铁十条”规定应当予以红色警示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红色警示。未达到红色警示情形但问题较为突出的,予以黄色警示。

三种挂牌

是对“百日亮剑行动”执法检查排名靠前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示范工地”牌,挂牌时间为3个月,期间如发生事故或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即刻摘牌。对事故工地挂“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牌,挂牌时间与红色警示时间相同。对安全隐患突出工地和执法检查排名靠后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牌,待全面整改完成并经监督机构核查符合条件,方可申请摘牌,但挂牌时间不少于1个月。

四不放过

是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五必曝光

是指对各方责任主体“不诚信行为、不良行为、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等5个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布曝光。

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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