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本月可申报

读特记者 易东
2020-08-04 15:30
摘要

即日起,深圳对去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损失实施专项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

8月4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深圳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到,即日起,深圳对去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损失实施专项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本月接受企业申报。

记者了解到,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须经市政府核发新证并公示的合法企业)申请。病害猪损失补贴对象为在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猪的货主(含屠宰企业)。此次补贴的范围为: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包括经屠宰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脏器及病变组织、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和修整后不可食用的部分;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此次补贴的标准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经检疫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1头的标准,不足90公斤的部分按相应比例折算补贴金额,折算成相应的生猪头数享受补贴。运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不享受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

另外,该《指南》还规定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根据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账,检查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通过现场审核的企业出具年度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报告;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年度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报告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抽查复核。抽查复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处理。

编辑 昌慧      

(作者:读特记者 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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