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47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4日5时起,福田区对辖区的福田街道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福田街道皇岗社区吉龙二村第44栋高风险区管理,解除福田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福田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及接触性行业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49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4日10时起,福田区对沙头街道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沙头街道金城社区碧海云天花园第14栋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沙头街道(高风险区除外)继续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继续强化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及接触性行业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编辑 郑蔚珩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余晓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