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乱停放不处置?深圳出狠招:处罚企业没收车辆
​读特记者 潘未末
2017-09-19 18:47

每一千辆共享单车企业配备的维护人员不得少于5个;将违规停放车辆纳入深圳"数字城管"平台统一处理,对在公共场地乱停放并且不及时处置的车辆,城管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罚款并没收车辆。

深圳出台史上最严共享单车整治方案。记者从深圳市交委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交委、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三个部门9月15日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开展5大行动共22项措施,狠抓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深圳已暂停新增共享单车投放

据市交委统计,截至2017年8月底,我市已有10家共享单车企业,共投放车辆约89万辆。

为解决共享单车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问题,市交委8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规范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对企业明确了暂停新车投放等10条要求,并约谈企业30余次。截至目前,已取得初步效果。各企业均表示已暂停新增车辆投放,并加强了巡查、规范停放和投放管理,扩充运维调度人员,发布文明骑行APP弹窗;大部分企业已100%更换卫星智能锁,仅ofo、小蓝由于机械锁数量较大,未能按期完成更换,市交委已责令企业加快更换并及时报送进度;企业主动加强热点区域车辆调度,如摩拜、赳赳等加强与城市环卫部门合作,提升配套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押金管理并为用户购买相关保险,摩拜、小蓝、优拜等3家企业已公开了押金监管信息、保险内容及理赔事项等内容;针对小驴等计划退出的单车企业,市交委进行了重点约谈,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及相应退出方案,确保平稳有序退出。

企业不管好车辆将被罚款和收车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统筹协同、辖区管理、多方共治、规范有序"的实施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目前共享单车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22项举措中,最厉害的一招应该是将共享单车停放纳入城管平台。其中措施12要求严格规范共享单车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绿道、城中村和其他公共场所等区域停放管理。措施15要求严格规范摆放,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在公共区域内摆放规整,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对于违规停放处置不及时的企业,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理。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为:“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的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也就是说,违规停放不及时处置,企业将被罚款并被没收车辆。

其他的举措还包括:严格控制车辆规模,明确暂停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宜的车辆投放机制;企业应按照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要求,提供相应数据信息,并将相关运营服务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加强企业运营监管,明确要求企业完善配套保障和服务能力;全面清理全市范围内违规停放、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及未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的车辆;设置专职管理员在上下班高峰期加大巡视和疏导;加强车辆整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实行黑名单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户及时采取提高用车费用、停用等多种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企业监管,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规范骑行停放管理,重点查处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12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内全市完成新改建自行车道不少于100公里,全市规划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不少于5000处等。

【规范细则】

企业责任与义务:

▲ 投放车辆须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且具有唯一的电子身份标签;

▲ 按照投入车辆总数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

▲ 按照投入车辆总数不低于620㎡/万辆的比例,配备维保场地;

▲ 每辆车至少每2个月要进行1次检修和维护,车辆整体完好率达到95%以上;

▲ 保证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投诉的2小时内处置投诉和相关问题;

▲ 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款专用,接受金融部门监管。

编辑 王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潘未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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