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典型案例
(深圳市宝安泽丰鸿源配送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宝安泽丰鸿源配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图为该企业处罚后已完成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经调查,该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数量为9人,公司从业人员共9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望各企业引以为戒,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完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