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读特记者 罗国淮 通讯员 张达琦 文/图
2017-09-18 16:39

9月15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区长陶永欣、区人民法院院长林少兵及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坪山区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坪山区2017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等。会议依法任命杨洲杰为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据悉,此次会议是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首次听取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预算调整情况报告。会议同意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对区政府上述三个报告的初审意见,批准了《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对下半年全区改革发展、产业创新、民生改善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

孙新华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过去半年来坚持统筹发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障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财经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他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统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创新方式,提高人大监督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公开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监督。

见习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罗国淮 通讯员 张达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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