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换届选举的选举主任向多名反对派参选人发信,引述他们过去的言行,要求解释反对香港国安法、否决政府法案、推动外国制裁香港等立场,以考虑他们的提名是否有效。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选举提名是否有效由选举主任依法及按程序决定。作为在特区政府内负责选举事务及《基本法》的政策局,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有责任在法律框架内全力支持选举主任依法履职。
选举主任有权索额外资料
发言人指出,根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40(1)(b)(i)条规定,立法会选举的参选人须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表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参选人不得获有效提名为候选人。按《立法会条例》和《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541D章),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由选举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及相关程序作出决定。
发言人提到,候选人均已经签署提名表格,明示同意选举主任向所有有关机构查核他获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为议员的资格。
根据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选举主任会咨询律政司及包括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内的有关机构的意见,并在有需要时按《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要求参选人提供其认为适当的额外数据,以令其信纳候选人有资格获提名或该项提名是有效。
提名期将于本周五结束
发言人强调,选举主任会按相关法例和相关资料,就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
截至25日,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5个地方选区和29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共接获81份提名表格,提名期将于本周五(7月31日)结束。
编辑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