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医药代表4万元,深圳南山医院原副院长苏又苏受审

记者 林清容
2016-01-27 07:08
摘要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苏又苏涉嫌受贿罪案在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苏又苏被指控收受医药代表甘某现金4万元人民币。苏又苏庭上承认了部分指控。

1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苏又苏涉嫌受贿罪案在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苏又苏被指控收受医药代表甘某现金4万元人民币。苏又苏庭上承认了部分指控。案情显示,问题又是出现在医院的药品买卖领域,而苏又苏是自2012年深圳医疗反腐以来,南山医院被查处的第三名院领导。

根据检方指控,苏又苏2002年2月起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2007年6月至2015年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心血管内科主任。任职期间,苏又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长期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代理销售药品的医药代表甘某(另案起诉)在医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先后分四次收取甘某现金共计人民币4万元,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检方认为,被告人苏又苏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人民币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庭审时,苏又苏承认了部分的指控。他辩称,自己跟甘某是20多年的好朋友,收受甘某的4万元中,有2万元是自己分管医院药品管理前,甘某给家里老人和孩子送的专门买空调的钱,不应认定为受贿。而后面2万元,是自己分管药品管理后,甘某过节时送的,“若法院认定这2万元是受贿,我认罪。”

苏又苏在法庭上还表示,自己没有替甘某提供帮助,不存在收钱请托办事的情形。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