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圳市光明区签发第1号林长令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翟梦真
2022-09-24 20:00

近日,深圳市光明区签发2022年第1号林长令,要求全区各级林长、各部门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狠抓林业重点任务落实,推动林长制工作由“建章立制”向“推深做实”转变。

光明区林长令从加快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高质量推进科学绿化、推动自然教育高水平发展四个方面对光明区各级林长、各部门提出要求:

一是加快全面推行林长制。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有关林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进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要提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要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各类资源保护发展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探索优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林审批机制。严控树木砍伐、迁移,重点保护大树、老树及其他珍稀名木。加强公益林管护,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三是高质量推进科学绿化。要深刻领会科学绿化的时代内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要切实履行造林绿化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国土绿化用地,科学选择国土绿化树种,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要实施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加强防范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积极开展林区薇甘菊等防控行动。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建立古树名木巡查、养护、执法三级管护机制,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生态文化价值宣传。

四是推动自然教育高水平发展。要进一步发挥自然保护地的社会教育功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自然教育建设和运行,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自然教育活动品牌,促进自然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让更多的民众参与森林、湿地保护工作,形成知晓、支持、参与和推动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接下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照区林长令的要求,进一步履行区林长办工作职责,坚决落实区林长制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开展好林长制各项工作。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翟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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