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8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8日20时起,将笋岗街道时尚新居5-25楼及其物业管理处办公场所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原标题《通告 | 罗湖区笋岗街道调整相关风险区域范围》)
见习编辑 陈桥魁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