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9号-81号)

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09-07 08:23
摘要

龙华区调整龙华街道、观湖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7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龙华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将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商业中心二期(利金城商业中心)A2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将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商业中心二期(利金城商业中心),第A1、A3至A6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7日9时起执行,结合《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6号、7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龙华街道22020091;龙园社区81487156。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8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观湖街道、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将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新邨A栋A2至A4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将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新邨A栋A1单元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赤岭头新一村第64至66栋、47至49栋、77至79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四、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赤岭头新一村第50至63栋,80栋、82栋、84至93栋、115栋、116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7日10时起执行,结合《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6号、7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观湖街道29359922,樟溪社区23736562,23739725;大浪街道29672919,高峰社区28137776。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8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民治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将民治街道樟坑社区樟坑一区第132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将民治街道樟坑社区樟坑一区第104栋、105栋、111栋、112栋、118栋、119栋、124栋、125栋、131栋、133栋、136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7日15时起执行,结合《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6号、7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民治街道81718111;樟坑社区85262037。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见习编辑 陈桥魁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郑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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