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6%以上
宝安日报记者 杨文静 通讯员 肖慧娟 林霖 文/图
2022-09-05 21:12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建立“直接收运、集中暂存转运、预约收运”三种收运模式,确保厨余垃圾收运无死角、无遗漏。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实施,至今已满2周年。记者从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条例》实施以来,宝安区政府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手共建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城区、“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深圳模式率先在宝安落地见效,垃圾分类减量取得积极成效,始终走在全市前列。

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全市首倡以“红色力量”引领“绿色生活”,组织全区广大党员走进小区,全区1746个党支部组织党员学分类、管分类、做分类。据统计,宝安区已有39000余名党员参与和完成督导12.7万次,参与人数及完成次数均居全市第一。“打造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的宝安样板”荣获2022年度深圳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人气口碑优秀案例”。

垃圾分类,群众参与是关键。为下好宝安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一盘棋”,宝安组建了“1+10”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设立10个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服务U站,累计开展“蒲公英微课堂”“宝安第一课”等培训1100多场,培训超过16万人;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开设垃圾分类课堂,建立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4.2万名四年级新生践行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强化现有4个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体验馆运营,截至2022年8月,共组织1800多名居民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率。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2年8月底,宝安区各类垃圾量呈现“三增一减”的趋势,其中可回收物收运量达617.2吨/日,同比去年增长64倍,比《条例》实施前增长84倍;厨余垃圾收运量达1383吨/日,同比去年增长35.4%,比《条例》实施前增长210.9%;有害垃圾回收量达0.08吨/日,同比去年增长33%,比《条例》实施前增长166.7%;同时,其他垃圾清运处理量为4413吨/日,同比去年下降了8.9%,比《条例》实施前下降22.8%,并实现全量焚烧,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6%以上。

前不久,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宝安日报社推出《静说分类·以案释法》等系列短视频,用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大案例普法宣传力度,“刷爆”朋友圈,受到广大市民点赞关注。接下来,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抓好党建引领,将垃圾分类融入基层治理;抓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率和获得感;抓分类督导,深度培养居民垃圾分类习惯;抓全链条提升,落实全过程闭环式监管。同时,将不断创新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模式,以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垃圾分类常识,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让绿色新时尚根植宝安,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刘春雨 审核 谭凤希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杨文静 通讯员 肖慧娟 林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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