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蝉联广东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优秀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7-21 21:50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7月20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广东省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江门、广州、深圳、韶关、佛山、珠海、茂名等7市考核等次为优秀,广东其余14市考核等次为良好。这是广东第二年公布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江门、广州、深圳、韶关、珠海蝉联优秀。

据了解,对考核优秀的江门、广州、深圳、韶关、佛山、珠海、茂名等7市,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上述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级以上市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各地级以上市相关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明确,广东省从2018年起,每年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前7位的,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第7位之后,以及考核分值为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考核还实行“一票否决”。若区域内发生1起重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等情形,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若发生2起以上重大或者1起以上特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等情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发现,2019年,广东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省、市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和考核机制,广州、深圳、佛山、惠州、汕尾、东莞、清远、潮州等8市全面消除了建成区黑臭水体。粤港澳大湾区和10个地市组成的“1+10”共180公里省级碧道试点全面铺开,已基本建成碧道160公里,水碧岸美的生态效益和水岸联动发展的经济效益开始显现。全民治水护水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省共组建护河志愿队伍1505支。2019年度广东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再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是综合评价连续两年进入全国前五的3个省份之一。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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