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6月,广东省内海关为企业关税担保金额达132.4亿元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陈琳 谭燕华
2022-07-13 13:21

7月13日,记者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创新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海关总署于2018年推行关税保证保险改革,以进出口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凭借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向海关办理“先放行后缴税”,减少占用企业资金压力。今年1至6月,广东省内海关担保金额达到132.4亿元,企业切实享受海关创新担保带来的红利。

黄埔海关关员到企业开展稽查作业,濮宣摄。图片由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提供。

“应用关税保证保险的成本低、手续简便,降低了担保成本,货物可以先放行后缴税,大幅提升了通关效率。近两年我司使用关税保证保险累计备案5.56亿元,极大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报关经理陈琳在谈起关税保证保险时说道。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王侃介绍,改革前,企业往往通过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办理通关手续;改革后,关税保证保险具有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费率和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适用范围广、审批手续便捷等优势。王侃指出,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该项改革为企业加快通关时效、解决融资难及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渠道,广受外贸企业欢迎。

“我们公司进口的公式定价商品原先需要逐份提供担保,因此我们非常关注这方面的成本,后来使用关税保证保险后,公司的担保成本明显降低了,现在担保额度又可以循环使用,减少了办理频次,节约了成本,非常匹配我们的需求。” 广州市华盈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负责人秦佩说。

黄埔海关关税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使用关税保证保险叠加“两步申报”“汇总征税”等改革措施通关更便捷,担保额度还可循环应用,企业担保成本更低;同时,企业一份保单在属地海关备案,通关时在全国任何一个海关均可以担保使用。

(原标题《今年1至6月,广东省内海关为企业关税担保金额达13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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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陈琳 谭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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