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哥送餐“赶赶赶”!交警蜀黍一天就查处646宗违法
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7-09-06 19:30

针对送餐、外卖行业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乱象,深圳交警6日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一天就查处各类违法646宗。

逆行、加塞、闯红灯……9月6日上午,在罗湖人民公园路段,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们频频违法,更有一些送餐员凭着一双“千里眼”,远远地望见交警调头逃跑,穿梭于车流间让人看得是胆颤心惊。“还是会拼一拼,不想迟到。”违法被查的外卖小哥郑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点侥幸,因为这个餐时间还有五分钟必须要送到,如果没到我也要罚款,所以有时候也心存侥幸,毕竟绕过去太远。”

正如外卖小哥所言,侥幸是很多送餐员行驶在机动车道时的普遍心理,送餐过程中“快”是摆在第一位的,而忽略了安全。“也知道这样不安全,也怕被撞,上次出过一次事,在机动车道上追尾了一辆车。但是每次还是侥幸,觉得不会出事,也是为了抢时间。”他说。

为加强我市“禁摩限电”整治工作,针对全市范围外卖送餐行业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圳交警昨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全市共设整治小组85个。截至9月5日下午16时,全市共查处外卖送餐行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46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一般的罚款处罚以外,深圳交警推出全国首个外卖送餐车精细化管理平台,建立送餐骑车人的三级处罚机制。送餐员因违法被交警处罚的,第一次停止该工作人员骑行外卖送餐车一周;第二次停止该工作人员骑行外卖送餐车一个月;第三次则将进入所有送餐平台的黑名单,停止该工作人员在全市所有送餐平台骑行外卖送餐车一年。

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的相关处理规定

1、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专用标志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3、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以2000元罚款。

5、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的,处20元罚款。

6、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处500元罚款。

7、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处50元罚款。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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