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人民法治
2022-06-30 21:11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17年1月—2020年9月期间,武汉同济医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问题,骗取医保基金支付超2300万元,武汉市医保局对此作出罚款5924.6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医保基金损失已全部退回,罚款已全部执行完毕。

社会医疗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的是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住得起院。然而,由于医药机构监管体系不健全、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使得骗保事件频频发生,各种骗保手段层出不穷,造成国家医保资金大量流失。此次武汉同济医院骗保事件,再次敲响了医保基金安全警钟。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贵州一些地方,医疗机构骗保几乎成了常态。在六盘水市,抽查定点医疗机构135家,存在骗保现象的有107家;在安顺市,抽查定点医疗机构41家,骗保问题查出率达100%。而医疗机构的骗保手段,更是五花八门,令监管部门防不胜防。据了解,在安徽省太和县,一些医院通过雇佣“病人”虚假住院、伪造病历等手段,来骗取医保基金。在这里,病房就像免费宾馆,包吃包住、免费体检,有人一年就“住院”9次。

目前,骗保行为已经成为损害公共利益的一颗“毒瘤”,近几年频发的医疗骗保案件,也暴露了现行医保监管制度存在的漏洞和治理难题。

事实上,在2014年4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7个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其中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见,医疗骗保行为,事实上是在骗取国家公共财产,应受到刑事追责。但目前我国医保经办工作量大,医疗服务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若要防范和打击骗保行为,还需从多方面进行规范。

首先应从立法层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同时,社保局、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此外,预防和打击骗保行为,还需从细节入手,盯牢医保金等公共资源,比如,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将骗保行为纳入国家征信体系;推行举报骗保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合力。

编辑 杨茜雅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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