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在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旧改拆迁项目"霸道施工"占用盲道,被罚款 10 万元。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6 月 30 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前往罗湖区湖贝路湖贝片区拆迁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非常"霸道"!
几十个水泥做的墩子直接设立在人行道上,还占用了盲道,经过测量,这些墩子占用人行道长 260 米,宽 0.9 米,面积 234 平方米。同时现场还有 10 堆建筑材料堆放在人行道上。因为施工把整条人行道占住了,过往行人也只能走在机动车道上,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马询问现场施工负责人,湖贝路的施工项目是华某公司负责的湖贝项目建筑物拆除及配套工程(围挡工程),建设单位为华某公司,施工单位是安某艺公司,华某公司已申请过占道许可。
▲占盲道施工现场。
华某公司负责人到罗湖大队接受调查询问,他出示了一份许可期限是从 2020 年 3 月 3 日至 2021 年 3 月 2 日的占道挖掘许可证。
但是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很快发现该证有猫腻,首先是施工单位不一致,该许可证上显示施工单位是城某爆破工程公司,并非现在施工的安某艺公司。其次是许可内容不一致,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是"搭设安全防护棚等设施"。而检查当天执法人员并没有在现场发现任何防护棚,只发现有好几堆水泥墩子占用了盲道,没想到接下来竟然还有"狡辩环节"。
执法人员询问,"许可写的是搭设防护棚,为什么施工当天我们并没有看到防护棚?"华某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湖贝项目临街建筑爆破和拆除的时候搭设了防护棚,旧楼拆完后防护棚也拆了,因为防护棚长期搭设在那也存在安全隐患。"你们看到的水泥墩子是我们准备做永久围挡的基础,放置的位置在我们施工红线以内。"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核实情况,罗湖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审批湖贝路的占道事项已完成,所以当时制发的占道许可证已属失效状态。如果华某公司现在要重新占用湖贝路,需要重新申请占道许可。
听到这句话,华某公司负责人发现再也瞒不住了,只好向执法人员道出实情:"其实我们也知道这个证无效了,目前也已把资料提交上去了,正在申请新的占道许可,只是还没有批下来。我们就抱着侥幸心理,拿着之前失效的证进行占道施工。"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
根据调查情况,建设单位华某公司涉嫌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向华某公司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 10 万元罚款。执法人员还责令华某公司限期整改,做好交通疏解工作,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执法支队提醒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占道施工不能随意占用道路人行道,包括无障碍设施。必须依法依规施工,制定并落实好交通疏导措施,保证市民便利出行我们对各类违规占道行为"零容忍",大家遇到各类违规占道行为,可以拨打 12328 投诉举报。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