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委发布了正式通告,自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更新指标。也就是说,在2018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后,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在办理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转移迁出、变更迁出后,车辆所有人不能就此车辆申请更新指标。那么,国Ⅰ排放标准汽车的车主如何操作才能避免更新指标不被浪费呢?
方式一:注销登记 办理报废
对于不知道自己爱车是什么排放标准的车,车主可以先登陆深圳市人居环境网(http://www.szhec.gov.cn/),选择“在线办事”—“环保车型目录查询”,查询是否属于国Ⅰ排放标准的小车。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近期也会公布符合标准的车辆名单,具体车辆信息以其公布的数据为准。而属于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车,第一个选择就是注销登记,也就是办理报废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车辆一定要到有资质的报废公司办理报废手续,将车辆报废完毕后会收到报废公司提供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办理完报废手续后,车主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深户需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报废公司,由报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符合规定的,车管所审查合格的,将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并由该公司代领取,发放给车主。
方式二:转移登记 把车转手
给车办理转移登记同样可以获取更新指标,但是,这车得有人要,要车的人需要有指标。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拿到指标后会去买一辆国Ⅰ标准的车。
满足这个前提后,可以登陆网上车管所(http://cgs.stc.gov.cn/)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带齐新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深户需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指标证明文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发票(车辆二手市场开具)或公证处的公证、车架号拓印膜一套。
据介绍,转移登记可以办理的地点有福田、宝安、龙华、坪山、龙岗、盐田、罗湖等车管分所,以及澳康达服务站和5家已经下放该业务的二手车市场,车主在预约时可以就近选择。同时,该业务可以代办,代办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深户需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网上车管所中下载打印)。
方式三:转移迁出 卖到外地
很多车主舍不得把车报废,可以选择给老家的亲戚朋友使用或是卖到外地。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首先要咨询当地车辆转移标准,也就是是否允许国Ⅰ排放标准的车辆转入。若当地的转入标准高于你车的排放标准,交警部门建议还是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符合转入地转入条件的,可登陆网上车管所,预约档案初审,初审成功后再预约验车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到窗口递交材料受理业务。需要携带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架号拓印膜两份。此项业务可以代办,代办手续与转移登记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车已经不在深圳了,不需要开回来,直接到转入地的车管所申请迁入异地查验,拿到密封的车辆查验表后,回到深圳再按照迁出预约办手续,提交异地车辆查验表,不需要再次验车。
业务办理完6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
交警部门提醒,距离2018年12月31日还有充足的时间,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车的车主不必慌乱,急于办理业务造成扎堆。但是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符合下面两项条件的,才能申请更新指标:交警部门记录的完成相应业务的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前(含当天);交警部门受理车辆所有人申请,并在2018年12月30日前(含当天)出具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且交警部门记录的该次机动车登记业务完成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前(含当天)。
同时,车主应当自完成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
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个人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见习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