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警局13日通报,该局于本月7日在大鹏附近海域查获一起非法采挖活体珊瑚事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并查获珊瑚4株。
当日,深圳海警局开展网络巡查时有群众爆料称,大鹏附近海域发生非法采挖活体珊瑚事件,珊瑚受到破坏。深圳海警局联合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据此连夜开展调查,经采取寻找发帖人、深入了解涉案经过、走访现场当事人、调取监控录像等措施,经过13个小时的追踪后,迅速锁定当事人罗某,并查获珊瑚4株。
经调查,涉案人员罗某称珊瑚系6日下午其本人于惠州市大辣甲岛附近海域潜水时非法采挖,并将珊瑚带回位于深圳的出租屋中临时藏匿,事后其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遂伙同好友连夜将珊瑚丢弃于较场尾附近海域。
7日凌晨2时许,深圳海警局执法员赶至当事人所述海域,并在相关海域展开搜索后成功将珊瑚寻回。8日下午,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涉案珊瑚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中所列物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此,深圳海警局向市民呼吁,珊瑚是珍贵的海洋资源,对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私自采挖珊瑚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有关规定。
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