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致谢!福田区检察院检企共建机制获赞
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王倩 郭志勇 曾志平 钟佩琳
2022-04-23 13:00

记者4月21日从福田区检察院获悉,2022年4月14日上午,美国加州苹果公司总部视频连线福田区检察院,苹果公司亚太区高级法律顾问EricaYawger女士作为公司代表,在大洋彼岸向福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在AirPods蓝牙耳机电子弹窗案中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诚挚感谢。苹果公司还委派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区经理伍金婵一行专程来到福田区检察院当面致谢。

案件回顾:

被告人王某某(化名)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深圳市福田区不同地点设置办公室、销售档口、存货仓库等,通过网店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AirPods耳机。2021年11月10日该案获二审裁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该案系深圳市首宗二审裁判生效的将电子设备终端显示的电子化商标认定为商标使用的案例。2022年2月,该案入选深圳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指导案例(第5号)。

福田区检察院在收到苹果公司感谢的同时,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检企共建机制建设,为此举办了“保护知识产权,护航科技创新”专题座谈会,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向心悦主持会议,EricaYawger女士通过视频连线参与了本次会议。

王宁:第三检察部主任

福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宁从三个方面介绍了该院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一是用好权利义务告知“助推器”,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引导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引导权利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二是用实集中座谈调研“智囊团”,创设检企共建机制。邀请辖区科技企业走进检察机关,多次举办座谈会、典型案例剖析会商讨知识产权案件的疑难复杂问题。

三是用活积极上门普法“千金方”,破解相关疑难杂症。积极上门普法,主动走访高新技术企业及行业商协会,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刘海燕: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介绍AirPods蓝牙耳机电子弹窗案办理情况。本案中福田区检察院利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同类案件中委托专家辅助人出具的技术调查意见,对本案涉及的复杂技术问题进行了准确分析。通过主动引导侦查、深入研判电子化商标使用问题、多维度推定主观明知,堵住了因技术进步及商业实践发展所出现的新的商标违法犯罪“漏洞”,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ricaYawger:苹果公司亚太区高级法律顾问

她首先介绍了苹果公司在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随后,她表示:福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动、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在案件中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对本案获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将为类案的办理起到借鉴参考作用。本案中福检君的履职过程让她看到了中国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并深表感谢。

伍金婵:苹果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区经理

蓝牙耳机作为近年来的新生代产品,备受消费者欢迎。但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侵权手段也更趋隐蔽,给企业经营和合法维权带来重重困难。深圳司法机关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用创新的思维攻克了“侵犯电子化商标证据标准”的法律领域难题,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决心。同时,检察官对证据的高标准界定和将疑问追查到底的客观、严谨的态度,也促使企业去探索构建更为完善的自我防护体系。

双方还就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商标性使用与保护、技术与商业的衔接融合等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伍金婵女士代表苹果公司将印有“专业保护知识产权,能动履职彰显卓越”的锦旗以及感谢信赠与福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

(来源:读创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王倩 郭志勇 曾志平 钟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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