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新人才:给股权给优惠给保障,就是要鼓励创新

记者 甘霖 李舒瑜 綦伟
2016-01-26 09:27
摘要

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反复强调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其中包括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

新常态下创新成为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在“五大发展理念”中也占据了最突出的位置。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反复强调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其中包括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

去年年初,省政府以2015年1号文的形式,推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该文是广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迄今最具普惠性、引导性的文件,提出多项在国内首次探索实施的重大创新政策。根据该意见,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约定,可以进行股权确认。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的科技体制改革还包括: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省市联动加快建立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发展科技保险。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根据报告,在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方面,今年我省将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方面,将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计算机与通信集成芯片、智能机器人、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二,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1万家、五年翻了一番,技术自给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提高到71%和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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