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已创建165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刘宇峰 通讯员 何敏
2022-04-10 2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努力将龙岗打造成为全国具有引领性的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加快推动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的更高质量发展,积极倡导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工作生活方式,近年来,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

据了解,目前龙岗区全区范围内共创建165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数量名列全市第一,创建单位人均综合用水量较“十三五”同期下降19.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在获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国家节约型机关”称号的基础上,先后指导和推动龙岗街道办、龙城街道办、龙岗中心医院等4家单位获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龙岗区委(府)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发改局等5家单位获评“国家节约型机关”,形成了倡导节约的机关风尚。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细化公共机构节水管理举措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落实严格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将公共机构节水工作作为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单项考核的主要内容,实现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针对8大类、55个大项目、108个小项目,科学合理地制定《龙岗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指南》,精心筛选创建对象,明确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具体要求以及创建标准。目前已建成165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健全巡回检查、设备维护、用水计量等用水管理制度,以“清单管理”明晰岗位职责,加强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情况开展全方位动态监督检查。在各机关物业设置节水管理员,由专人巡查供水设施,实现动态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跑、冒、漏、滴现象及时排查原因,修补更换用水器具。

加强设施改造,挖掘公共机构节水潜力

龙岗区针对全区公共机构分布散、设施旧的实际情况,坚持把公共机构节水改造作为重点,近年来累计投入节水技改资金600余万元。

一是积极推广节水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选购节约型用水设备、器具,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对检查中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用水器具,及时组织更新淘汰,仅2021年更新安装节水器具21452个,确保全区各创建单位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100%。

二是将节水工作落实到机关工程建设中,要求机关单位办公楼在改造项目过程中安装节水器具,全面提升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十四五”期间,龙岗区将完成12个区属公立医院重大项目建设,在有效改善龙岗就医环境的同时,也将节约用水改造措施投入到建设中去,扎实推进节水工作。

三是将节水举措落实到日常管理各环节,建立了龙岗区政府大楼能耗实时监控平台,实施了水、电分项计量和监控管理,实现综合节能率20%以上;率先在龙岗区政府食堂推行中水回收试点工程,通过对食堂洗菜用水进行沉淀、过滤、消毒后,将产生的中水用于拖地清洁、绿化浇灌;将龙岗区政府大院人工湖排放水回收为绿化灌溉用水。通过多项节水举措,每年可节约市政用水1万多吨,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爱水、惜水、节水”新风尚

近年来,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世界水日”为契机,多角度、多形式开展节能节水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邀请节能节水企业和商家参与,开展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展示,发放节能节水宣传资料6000余册,举办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余场次,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普及节约低碳新理念。

资料图

2021年12月,由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印发《“节水清瓶”行动工作方案》,号召各单位在举办会议、展会等活动时履行节水责任,将实施“节水清瓶”行动纳入会议服务全过程,在主要用水场所摆放节水提示牌,在瓶装水瓶身张贴节水标识,提示参会人员将瓶装饮用水喝完,未喝完的随身带走,杜绝“半瓶水”现象,提高资源节约意识;同时,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号召大家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用水、循环用水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支持节水工作,共建节水典范城市。

2022年,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健全公共机构节水管水制度体系,坚持把节水作为重要工作,立足省市区水情,在制度、机制、举措、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刚性约束,加快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速度,高效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在龙岗区蝶变升级。

(来源:读创)

编辑 汪新林


(作者: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刘宇峰 通讯员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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