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七个配套政策

读特记者 刘秋伟 文/图
2020-07-08 18:21
摘要

7月8日下午,东莞市举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起草的背景、思路、进展,对最近出台的7个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7月8日下午,东莞市举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起草的背景、思路、进展,对最近出台的7个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为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东莞制订出台了新一轮科技政策,目前,已初步形成了“1+1+N”的科技政策体系,其中《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是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目标。此次出台的配套政策是对创新链条各个体系、各个环节支持措施的细化,目前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中科院服务网络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强镇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等方面形成了7个支持政策,下来还将陆续出台第二批支持政策。

制定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专项政策

读特记者了解到,其中,《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围绕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制定专项政策,支持材料实验室实行符合国际创新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赋予材料实验室研究方向选择、科研立项、技术路线调整、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审、科研成果处置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读特记者获悉,今年,工作重点是以松山湖科学城建设工作为牵引,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的构建,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比如,在加快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布局方面,联合中科院以及发改部门共同推动散裂中子源二期、南方先进光源等大科学装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推动散裂中子源谱仪开放运行和应用能力拓展,引导高校院所、企业与散裂中子源的合作,产生更多基础和应用科研成果。在提升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水平方面,确保在年底省实验室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推进第三批创新样板工厂团队项目的入驻,挖掘更多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转化落地;推动实验室与东莞当地龙头企业合作;支持粤港澳交叉科学中心升级举办粤港澳科技创新论坛。在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方面,加快出台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扶持办法,引导其承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运用好绩效考核结果奖励优秀、督促后进。

引导中科院科技成果落地和实现产业化

此次出台的《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紧抓东莞与中国科学院达成全面深化战略合作的机遇,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上先行启动合作专项,围绕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企业技术需求,每年设立5000万元的“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 计划)——东莞专项”, 依托中科院建立的遍布在全国各地的科技合作网络,引导中科院科研院所及分支机构创新资源、科技成果在东莞落地和实现产业化。

据读特记者了解,今年启动的中科院STS计划-东莞专项,是东莞市和中科院诸多合作中的一个专项,主要是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支持东莞市企业与中科院下属各个院所进行协同创新,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的转化。目前已征集了东莞市企业在相关领域的50项技术需求。中科院各院所积极参与该项目,针对这些技术需求提出了90份项目建议书,预计首批项目的实施将推动东莞市企业与中科院所属单位联合攻克8-10项产业核心技术。

下来,东莞市与中科院合作的主要着力点在于松山湖科学城的建设。松山湖科学城是东莞市参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战略平台,是东莞市着力打造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高地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去年10月,东莞市主要领导率队拜访中科院,就深化院市合作、共建松山湖科学城达成了共识,推动东莞市与中科院的合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目前东莞市与中科院就共建松山湖科学城已经形成了战略协议的文本,在疫情缓解之后将择机进行签署。

东莞市还将与中科院共同完善松山湖科学城的科学功能规划布局,在散裂中子源、南方先进光源等大科学装置,以及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论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合作,为东莞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的支撑。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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