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创!宝安检察院建“1+N”培训体系打造高素质队伍
读特记者 吴维 通讯员 钟李楚楷 王玲
2020-07-08 15:54

记者7月8日从宝安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化自主培训教育体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该院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自主培训教育制度》,建立了“1+N”的职业化自主培训体系,该体系乃全市检察院首创,为推动宝安检察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据了解,“1+N”的职业化自主培训体系中,“1”是指新入职人员培训,是围绕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政治纪律、职业道德、业务素养与岗位技能等方面开展的基础培训;“N”是指包含高校培训、党性教育培训、宝检大讲堂、青年论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在内的继续教育培训,是围绕检察人员履行检察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素质能力,自主举办的一系列能力再提升培训。二者前后衔接、相辅相成,是宝安检察院自主培训工作的一次集成创新。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始终保持正确培训方向。“1+N”职业化自主培训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总要求,把强化政治培训作为培训的价值取向,重点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的革命历史和优良传统,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教育组织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教育培训工作与思想政治建设同频共振、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因时制宜精准施教。“1+N”职业化自主培训体系紧盯新时代检察工作和创新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开展检察人员精准培训,旨在补齐检察人员素能“短板”,提升履职办案、干事创业的司法本领。

三是坚持考核评估,强化教育培训成果运用。“1+N”职业化自主培训体系强调各类培训参训学员重点向年度考核优秀、日常工作表现突出的检察人员倾斜,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检察人员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检察官等级晋升时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引导宝安检察院检察人员用好、用准教育培训所学所得,加强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教育培训成果的巩固提升助推我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李耿光

(作者:读特记者 吴维 通讯员 钟李楚楷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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