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478名深圳领军人才将获住房补贴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7-08-24 18:06
摘要

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

记者24日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今年第二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的受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初步核查,共有2478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于8月22日至28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http://www.szzfbzs.cn)公示。

据介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市住房保障署提醒,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到期第二个月停发住房补贴。人才经市人社局期末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申请人离职的,离职当月停发住房补贴。申请人被我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申请人如有异议需要申请复核的,请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市住房保障署提出书面申请。

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