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示粤康码甚至还打人、袭警,他们被判刑!检察官提醒……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2-02-23 17:19

当前,深圳市的疫情形势反复而严峻,防控任务艰巨而紧迫。寒风细雨中,多少医务人员、志愿者等坚守一线、加班加点,让我们为之动容。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近日,多个区域都要求出示粤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才能进入。我们都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大局,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面前,有很多暖心事。但也有个别人,拒不配合防疫政策,甚至违法犯罪。在此,罗湖区检察院也特意翻出去年两宗相关案件,作一普法与警醒。

2021年6月,深圳因新增本土案例,各种疫情防控措施也随之加强。6月3日凌晨,位于罗湖区的南湖街道一小区,唐某酒后返回住处,在经过该一楼大厅时,保安员拦住他,要求他出示粤康码。在前一两天,社区工作人员还专门来提醒过物业管理处,要求进入大楼都要核查粤康码。

可是,酒后的唐某,却不愿意配合,甚至扬言“我就不给你看,咋样?”保安员拦在电梯口时,他强行闯入住户电梯,并与保安员发生纠纷,殴打保安员,还将保安员的门牙打掉2颗。

经鉴定,该保安员的伤情已达轻伤二级。这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了。事后,唐某意识到错误,选择认罪认罚,并赔偿了保安员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63000元。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唐某提起了公诉,考虑到唐某的相关情节、及其有前科等,法院判决唐某拘役五个月。

同样在2021年6月,在罗湖区草埔地铁口安检处,还发生了一件因不出示粤康码而引发的刑案。6月12日,袁女士与其母亲乘坐地铁,被地铁站安检员要求出示粤康码。袁女士称其母亲没有粤康码,也拒绝提供其母亲的身份证号码,并辱骂工作人员,扰乱安检处秩序。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其进行了规劝,却遭到反复辱骂。

民警对其警告后,袁女士还冲到民警身前击打其面部,并动手抓挠配合民警执勤的巡防员,分别致使民警和巡防员左肩部等多处擦伤。经鉴定,巡防员的损伤构成轻微伤。事后,袁女士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但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涉嫌袭警罪。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了公诉。

考虑到其相关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能认罪认罚等,2021年11月,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每一宗刑事案件,等行为人真正醒悟过来时,都后悔莫及。总结来说,当前的各种疫情防控政策,都需要大家的共同理解、配合与支持。

其实,障碍疫情防控的行为有很多种表现形式,有相关部门及时整理出了《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检察官也特此推荐如下,希望大家转发传播,共同警醒: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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