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明年起,宝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房锁定
读特记者 李丽
2017-08-22 14:22

22日,记者从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获悉,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宝安区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将全面推行学位房制度,实施学位锁定

其中,2014—2017年已实行学位房制度的29所学校,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学位房锁定时间自各学校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当年开始。除此之外,宝安区其余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其中,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房产锁定时间为9年。公办新校自招生当年起实施学位房制度。

据了解,所谓“学位房制度”,即,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可向原学校申请将其使用的房产解除锁定;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相关负责人提醒家长,如在上述学校招生范围内新购房或租房用于申请学位,请提前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房屋信息是否已被锁定。

根据《宝安区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入学申请租房类材料时间限定试行办法》(深宝教〔2015〕144号),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申请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

见习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记者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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