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检查行驶证!再不年审,你的车都要强制报废了
读特记者 解树森/文 刘羽洁/图
2017-08-21 21:10

交警查扣的被强制报废车辆

截至今年8月1日,我市共有5.5万辆车因逾期未年审被强制报废。交警部门提醒到今年年底我市有1.8万辆车若不按时年审将被强制报废,广大车主需及时为自己的爱车“体检”。

据介绍,深圳交警近期开展了专项行动,对长期未年审、未报废车辆加大了排查和打击力度,此类机动车多为老旧车辆,车主放任不管。“很多车主认为车辆不用了就放着无所谓,并不了解车辆如果未报废将无法办理新车更新指标、车辆上牌等车管业务,若这些车辆仍上路行驶将依法被查扣,对驾车人吊销驾驶证。”市交警局车管处机动车管理科副科长刘军介绍,“《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审的机动车就要强制报废。”

截至2017年8月1日,我市共有5.5万辆机动车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而被深圳交警标注为“达到报废标准”状态。同时,符合在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审而即将被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有18675辆,如果这些车不及时年审,将被强制报废。经交警部门大数据分析,今年上半年,18675辆车中仅有2576辆在我市存在行驶轨迹。

交警查扣的被强制报废车辆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两千元罚款: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校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其他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处五百元罚款。《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依法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将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深圳交警表示,根据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车辆管理部门要在车辆即将达到报废标准前向车主做出提醒。深圳交警已在车辆管理系统中设置了短信自动提醒功能,但从上述的18675辆机动车在车管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看,近三成车辆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其中,163辆车的联系电话为“13800138000”,298辆车的电话为“11111111111”,446辆车的电话为固定电话,4243辆车的电话为4S店或中介电话。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要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或注册成为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以及时关注自己爱车状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车主应及时查看自己的行驶证有效期,及时年审。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还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查扣的被强制报废车辆

年审周期

非营运中、大型客车及货车:前10年每年年审一次,第11年起每半年年审一次。

营运车辆:前5年每年年审一次,第6年起每半年年审一次。

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6年内免检,但是需要每2年向交警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6年至15年每一年年审一次,15年后每半年年审一次。

6年内免检车辆年审须知

为更方便符合6年内免检车辆的车主办理业务,深圳交警开设了西丽车管所、各区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及全市各区交警大队违例处理窗口等39个业务办理窗口。

符合政策的车主在处理完毕车辆违法、事故等问题后,可以提前3个月到交警窗口办理免检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只需到办理窗口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主身份证3样材料即可办理,且无需预约、即来即办。6年内每2年办理一次。

符合规定的,由交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证上打印检验合格日期。机动车上路行驶前,仍需按规定黏贴检验合格标志。

也可以网上办理,登录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网上办理机动车业务,车主登记好资料后,车管所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将以短信的方式告知车主,并由邮政部门上门收取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交强险(车管部门留存联);车管所办结业务后,邮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将打印了检验日期的行驶证及检验合格标志送回给车主。

见习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文 刘羽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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