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启动2018年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将按照专项资金资助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受理、初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5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下同)。
3、开展符合资金补助的业务的申请人和工作人员业务资质证明。
4、开展符合资金补助的业务的合理支出证明,应以科创委指定的会计师事务的审核为准。
5、申请人企业内部有关知识产权工作制度文件、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名单、企业内部近3年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其内部知识产权维权机制的相关文件或计划文书。
6、申请人简介,包括主营业务、与申请资助密切相关的有关情况、知识产权业务情况与优势等。
7、其他必要的申请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每个申请人每年度资助最高100万元
四.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101室。
见习编辑 陈湛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