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能够满足片区3-6岁幼儿入园需求,且具备为2-3岁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的,可以开设托班。深圳托班婴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每个幼儿园托班班级数不超过该幼儿园核定班级数的15%。 来源:深圳报业集团视听中心 责编:张延 罗博文 罗健良

深圳幼儿园可开设2至3岁婴幼儿托班

2021-12-29 20:14视听中心 郭雨欢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能够满足片区3-6岁幼儿入园需求,且具备为2-3岁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的,可以开设托班。深圳托班婴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每个幼儿园托班班级数不超过该幼儿园核定班级数的15%。 来源:深圳报业集团视听中心 责编:张延 罗博文 罗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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