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不容侵占,罗湖8家物业被罚5.15万元!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2021-12-29 15:39

近期,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消防通道堵塞问题进行专项整治,8家物业服务企业因未及时制止和报告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行为被处罚,共计罚款5.15万元。

2021年11月16日,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莲塘街道萃峰阁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妨碍消防车道畅通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对此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涉嫌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罗湖消防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罚款5000元。

2021年11月17日,罗湖消防对东晓街道大地花园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车辆停放妨碍消防车道畅通的问题,深圳市大地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此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罗湖消防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罚款1万元。

2021年11月22日,罗湖消防对莲塘街道城市东座公寓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寓存在车辆停放妨碍消防车道畅通的问题,并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进行维护、保养、管理等违法行为。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市东座分公司对此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罗湖消防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罚款1.1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

若发现堵塞、占用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解决问题,可以拨打举报热线12345或通过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此外,市民可以通过深圳交警网站、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

(原标题《“生命通道”不容侵占,罗湖8家物业被罚5.15万元!  》)

编辑 编辑-高原(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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