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出台工作指引,破解市民案件材料提交难题

读特记者 张燕
2020-07-01 21:04
摘要

《指引》明确了公安机关市区两级“执法管理中心”为统一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材料的接收部门,各派出所等具体办案部门不接收材料

“今后我们提交案件材料不仅有统一接收部门,而且马上出具回执,全程留痕。”7月1日上午,在福田公安分局执法管理中心特设的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窗口,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方壮毅拿着一张新鲜出炉的回执单对记者表示:“市公安局出台的这个‘指引’不仅执法规范,而且便捷高效,在全国来讲都走在前列。”

方壮毅接受记者采访

方壮毅口中的“指引”就是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出台的《规范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记者了解到,在《指引》出台前,由于没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引,各公安机关对接收律师或者诉讼参与人的材料没有明确统一的入口以及操作流程,导致不少市民反映递交材料存在困难。

律师在福田公安分局执法管理中心窗口现场递交案件材料

“此次出台的《指引》有‘三必须’,即必须统一接收,必须统一回执,必须统一入卷,针对以往工作中的痛点一一作出明确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冉云峰告诉记者,《指引》明确了公安机关市区两级“执法管理中心”为统一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材料的接收部门,各派出所等具体办案部门不接收材料;规范了材料接收及后续的内部流转程序和严格的工作时限;完善细化了公安机关切实保障律师权益、依法告知案件情况、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以及与律师之间强化良性互动、相互监督等多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为了方便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还在信访窗口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席位。

《指引》发布后,市公安局各级执法管理中心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将对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市律师协会将畅通投诉及维权通道,以确保相关工作机制高效顺畅,切实保障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执业权利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是深圳公安工作的核心追求之一。近年来,市公安局不断创新和强化执法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指引》的出台,将更有助于推进落实深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深化建设深圳法律职业共同体,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

【读特新闻+】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张燕)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