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组织游泳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生演练

读特记者 马晓峰 实习生 许春雪
2017-08-15 18:06
摘要

该负责人强调,游泳经营单位要做到以下3点,一要在经营期间配备足够的救生人员与安全设施;

活动现场

8月10日,由罗湖区宣传部(文体局)主办,行业协会承办的“罗湖区游泳经营单位应急救生示范演练”在罗湖区合正荣悦小区游泳池举行。活动邀请了20名专业人士做示范性演练教学,150多名游泳经营单位代表到场观摩学习。

专业人员演示如何在水中施行救助

据了解,此次活动旨在提升游泳经营单位应对紧急事故的能力。活动中,罗湖区文体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指出,时值酷暑,游泳池人员密集,各游泳场馆作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单位,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这是对他人,也是对自身的重要保护。该负责人强调,游泳经营单位要做到以下3点,一要在经营期间配备足够的救生人员与安全设施;二要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三要自行开展应急演练,促使工作人员熟悉救生操作规范。“希望各游泳场馆经营者落实要求,坚持安全经营,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安全的游泳环境。”

专业人员演示如何在水中施行救助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马晓峰 实习生 许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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