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盐田区首宗利用疫情涉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由盐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田某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对防护物资(口罩)的需求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完全没有来货渠道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的信任支付货款,后田某将他人的货款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和使用。田某共作案九起,涉及九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142万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从第一个被害人报案到公安机关立案,再到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某,仅用了6天时间。6月24日,盐田法院依法对田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10万元的有罪判决。田某对自己的行为当庭悔过,对判决内容也没有异议,表示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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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