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交警重申辖区摩托车禁行区域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2021-11-17 16:19

11月17日,记者从大鹏交警大队获悉,发现部分摩托车车主安全意识单薄,对大鹏禁摩范围认识比较模糊,认为大鹏全区不禁行摩托车。对此,大鹏交警大队重申辖区摩托车禁行区域。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驶入区域、道路:

大鹏街道: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葵鹏路、盐葵路外区域的所有道路。

大鹏交警提醒,对于违反行驶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第一次查处时,给予提醒警告;第二次查处时,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扣留车辆,记3分并处两千元罚款;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无牌摩托车的,扣留机动车,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同时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相关规定,一次记12分。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发布的摩托车禁行相关通告2021年12月31日将到期,届时摩托车管理政策如何变化受到摩托车爱好者们的广泛关注。11月初,交警部门发布了调查问卷,征求市民对摩托车发展的态度,包括禁止发展、限制发展、自由发展三个方面,并提出结合自身出行需求,填写针对深圳市摩托车管理的建议。

(原标题《大鹏交警重申辖区摩托车禁行区域》)

编辑 吴徐美审读 刘春生审核 新闻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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