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100克 获刑15年!深圳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读特记者 包力
2020-06-27 11:28
摘要

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我市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以真实案例警示群众远离毒品,近日,我市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联系向李某贩卖毒品20份,双方谈妥价格后,张某称自己手中没有毒品,需要二人同去广州找“上家”,随后驾摩托车载李某前往广州某便利店附近与黄某交易。黄某现场收取毒资13000元后,将一个烟盒(内有毒品一包)交给李某。交易完成后,民警当场将黄某、张某抓获,同时缴获上述毒品、毒资及涉案手机一部。经鉴定,黄、张二人贩卖给李某的毒品1包重20.01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龙岗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黄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黄某有期徒刑9年4个月、7年7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9000元。在当天宣判的另外两案中,该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韦某有期徒刑9个月、6个月,并处罚金各3000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龙岗区法院已审结涉毒品类案件123宗,判处罪犯162人。

2019年7月中旬,陈某某与被告人彭某某商定以人民币4500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100克。7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彭某某在广东化州市化州西高速路口以人民币26000元向其上家购得毒品两包,后与陈某某联系,约定当晚在深圳某酒店进行毒品交易。次日1时许,被告人彭某某在酒店停车场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彭某某身上缴获毒品两包(净重共计100.09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龙华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 汪新林


(作者:读特记者 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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