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梓街道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告诫会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2021-11-05 16:00

11月4日,市监局坪山管理局、市监坑梓所、坑梓街道召开坑梓街道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告诫会,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街道、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辖区34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34家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现场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类产品经营单位承诺书》。市监坑梓所还为辖区所有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制作并安装《电动车销售质量安全指引》宣传牌,努力营造电动车市场规范化、秩序化经营的良好氛围。

会议首先通报了坪山区2021年以来电动自行车产品执法抽查情况,并对电动自行车主要质量标准及问题进行详细解读与分析。会议还着重讲解了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并针对电动自行车门店在销售、维修过程中等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监管建议。

会上,市监局坪山管理局副局长李富忠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管行业安全、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强调各经营主体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把进货渠道源头关、产品质量销售关,做到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依法依规经营。二是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聚焦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日常自查自纠工作,抓实每日闭环自查制度;要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进货、销售和维修台账管理,做好产品溯源及流向记录。三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及时回应消费者投诉,加强售后服务,依法落实退货、更换及修理等法律义务,倾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坑梓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国栋就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强调三点意见:一是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从正规渠道进货,进销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严禁私自改装、组装电动自行车。二是严格消费培训关。经营主体有义务向消费者开展产品安全、消防安全、行车安全等培训,提升消费者购车用车安全意识。三是严守消防安全关。电动车经营门店多为三小场所,消防风险大,各主体务必加强消防隐患自查工作,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据介绍,接下来市监坑梓所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认真维护合法合规诚信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财产安全。

编辑 刘春雨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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