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买卖二手车后,当原车主在外地,或者买卖双方是朋友的时候,车辆不一定会及时过户。那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呢?
本期鹏法君说法的主人公马小哈刚买到二手车,还没过户便化身赛车手,玩起了飙车。如果一不小心乐极生悲发生了事故, 这责任该谁承担呢?下面就和你聊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车辆未办理登记过户,但已实际交付给马小哈使用,马小哈是该车辆的受让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属于马小哈一方的,由马小哈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