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珠海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珠海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据了解,珠海全市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从事种植、养殖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申报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相应专业的资格条件,如实填报评审表并一次性向用人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8日。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无用人单位的由申报人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通知申报人进行线上申报并在申报表格相应位置加盖评价意见和公章后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
通过初审、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登陆申报网站(网址:https://kcszg.com/)或者通过手机下载科创数字港APP申报。按照操作指南要求,如实填写职称申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各区农业农村局设线上申报集中辅导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和汇总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线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23日-11月25日。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如通过申报材料无法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需由专业组对申报人进行面试问答。面试答辩完成后,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同意票数达到评委会出席评委数2/3的视为评审通过(11月30日前)。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珠海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发证。
(原标题《珠海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这些人员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