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命数、除灾祸、保财运......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大师”?当然如果真遇上了,很可能最后只能“破财消灾”,有这样一起迷信诈骗案,被告人徐某就借迷信骗财,连准丈母娘都没放过。最终,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7万元。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浙江台州的金女士得知一个特大好消息:一位经常做佛事、身价极高的大老板,想要拿出自己名下的四套房产来做佛事“布施”,而一套房子只象征性收取50万元。
消息来源是金女士的准女婿徐某,此人在乡间靠着“做佛事”小有名气。徐某跟金女士再三保证这房子百分之百是真的。
出于对未来女婿的信任,金女士很快就拿出钱来买了一套,还拉来自己的两个兄弟,一起交了购房的定金。前前后后,金女士和她的兄弟一共给了徐某107万元。
徐某年纪不大,1998年出生,是个文盲,也没正经工作。作为一名无业游民,徐某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替人做做“佛事”,渐渐地在乡间也小有名气。因为平常接触的人都比较迷信,久而久之,徐某动了借助迷信骗钱的念头。
从金女士那里骗来巨款后,徐某很快又选定了下一个目标。徐某打电话给常有联系的李先生,说他的姐姐和女儿不久都会有劫难,要遭受血光之灾。听到“懂佛事”的徐某这样说,李先生惊慌不已,慌乱间理智全无,忙问徐某要怎么化解。
徐某跟李先生说,要想化解劫难,只能靠做“佛事”。佛事怎么做呢?只需要把财物放到佛堂里面待几天消灾就可以,之后可以再拿回去。于是李先生便和姐姐一起把23万元现金和一些金器交给了徐某。结果可想而知,这些财物都一去不复返了。
据徐某供认,因为庙堂需要用钱,他把李先生等人的钱大部分直接舍施了,小部分用来请戏班在庙里唱戏。当被问到“你凭什么在未经他人同意下,将他人的钱处置了”时,徐某振振有词:“我是为他们好。”
就这样,2018年至2019年,徐某利用他人的迷信心理,诈骗了17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736万余元。
法院审理
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迷信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17人的钱财,合计人民币73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但造成720余万损失,未能退赃,酌情予以从重体现。故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5月27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远程开庭审理徐某利用迷信诈骗一案
近年来,迷信诈骗类案件时有发生,很多群众因为警惕性不高、迷信心理重,成为该类诈骗案件的主要侵害对象。
2021年4月,广州警方捣毁一个网络封建迷信诈骗团伙,该团伙在黄埔区租赁一商住公寓作为窝点,网上经营有“传X”“X崇”等7名“法师”,对外均号称为广州本地著名寺庙的大师,取得事主信任后,利用事主急需消灾祈福的心理,以做法会祈福、购买灵宝、超度亡灵等方式,对事主进行诈骗。
2019年,安徽破获特大网络迷信诈骗案,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打着文化传媒公司的幌子,微博上看相算命测运势招徕粉丝,再利用微信号冒充“大师”兜售假法器行骗。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一老人因迷信号称“大仙”的包某某能“驱邪治病”“算出彩票中奖号码”,在3年多的时间里被诈骗100余万元。
人们为何会被迷信洗脑?
根据已有的案例可以看出,人们因迷信受骗主要是因为受教育程度不够,缺乏足够的科学素养与科学知识,面对自我认知中解释不了或者未知的事情,往往产生恐惧,从而相信伪科学,选择迷信。
迷信类诈骗有哪些“坑”?
这类诈骗一般是打着算命、卜卦、相面等幌子,假称为受害者去祸消灾、求福治病来骗取受害者财物。有的还自称是某地有名的道士、尼姑、和尚、名医等,经常持假证件活动在街头巷尾或集市上,诈骗的目标多是中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无论话术再高明,骗术就是骗术,各位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