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剑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
广东人事
2017-08-06 21:56

记者从汕头市政府应急办微博获悉,近日,省委批准:郑剑戈同志任汕头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市委同意:郑剑戈同志任汕头市政府党组书记。

郑剑戈同志简历

1983.09—1986.07,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6.07—1990.12,湛江市郊委办公室工作

1990.12—1993.11,湛江市郊委调研室副主任

1993.11—1994.12,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副主任

1994.12—1998.06,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

1998.06—1999.02,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兼区政府办副主任

1999.02—2001.03,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1998.09—2000.07,在广东行政学院现代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

2001.03—2001.11,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1.11—2003.02,湛江市麻章区委常委、麻章镇党委书记

2003.02—2004.09,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

2004.09—2004.10,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4.10—2007.01,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01—2007.03,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

2007.03—2008.09,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其间:2008.03.11—2008.03.28,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2008.09—2008.10,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

2008.10—2008.12,肇庆市副市长,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

2008.12—2011.11,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11—2012.06,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2.06—2015.09,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0.09—2013.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5.09—2015.10,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0—2015.11,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1—2015.12,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12—2016.04,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04—2017.05,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05—2017.07,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7月,广东省委决定:免去郑剑戈同志的肇庆市委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肇庆市副市长职务。

见习编辑 黄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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