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第五届鹏城慈善奖和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会议在深圳市民政局召开。第五届鹏城慈善奖活动和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活动由深圳市民政局指导,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联合主办,活动主题为"慈善·致敬深圳经济特区40年"。
在昨天的会议上,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吴远翔表示,慈善已经成为深圳的一张闪亮名片,尤其是《慈善法》颁布实施三年多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构建现代慈善体系,着力打造全国示范的慈善事业创新发展高地,慈善事业发展现已进入新阶段。今年我市开展鹏城慈善奖活动和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以激励褒扬为深圳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机构、个人和项目,树立慈善楷模,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从慈善视角致敬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
“本届鹏城慈善奖设置鹏城慈善捐赠个人30个,鹏城慈善捐赠企业30个、鹏城慈善感动人物10个、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20个、鹏城慈善典范机构10个。”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国玲介绍,鹏城慈善奖是深圳市慈善领域最高荣誉、最具含金量以及最具影响力的项目,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四届,累计494家企业、机构、项目和个人获此殊荣。本届鹏城慈善奖的一个亮点,是增设"鹏城慈善40年致敬人物(单位)"20个,褒扬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历程中,为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做出关键性、里程碑式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31日。
会议同步启动了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记者了解到,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推出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凡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及以上、企业捐赠10万元及以上、社会组织接受捐赠10万元及以上,将收录相应榜单。同时,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一个亮点,即根据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情况,特增设抗疫个人捐赠榜和抗疫企业捐赠榜。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7月31日。
据悉,第五届鹏城慈善奖和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在第八届中国慈展会期间发布。
有关鹏城慈善奖暨深圳慈善捐赠榜的申报、评审、公示等情况,可联系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755-82411020;深慈联官网(www.szscl.org),点击"慈善奖暨捐赠榜"栏目;电子邮箱:szcsjcsb@szscl.org;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银湖金湖一街CDI大厦4楼。
【读特新闻+】
一、第五届鹏城慈善奖
项目设置
1.鹏城慈善捐赠个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个,主要依据个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捐赠款物数额,兼顾参与慈善事业的年限、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
2.鹏城慈善捐赠企业: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个,主要依据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捐赠款物数额,兼顾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效果、履行社会责任及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
3.鹏城慈善感动人物:用于褒扬长期,特别是在2018年至2019年度利用个人的时间、资源和专业技能,践行慈善公益理念或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并在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感人事迹和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0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感动人物"的个人原则上不再申报。
4.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用于褒扬在2018年至2019年度,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在社会服务建设、社会问题解决等方面具有持续性、影响力,深度耕耘并对深圳市慈善事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原则上名额不超过20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典范项目"的项目和慈善信托不再申报。
5.鹏城慈善典范机构:用于褒扬长期,特别是在2018年至2019年度扎根慈善公益事业,运作管理规范、信息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高,在推动深圳市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0个。
6.鹏城慈善40年致敬人物(单位):用于褒扬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历程中,积极借助自身影响力,在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方面做出关键性、里程碑式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名额控制在20个以内。
谁可以申报?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都可以申报。
在哪里申报?
在线申报和邮件申报为主。自荐或推荐,均可通过深慈联官网(www.szscl.org),点击"慈善奖暨捐赠榜"栏目,根据申报项目,点击在线申报链接进行填写,或根据情况下载、填写相应项目申报表格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证明材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图片、影音材料等)至电子邮箱szcsjcsb@szscl.org。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性而无法进行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将附件送达组委会办公室。
申报时间
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31日
评选程序
(一)鹏城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各方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材料不齐全、未按规定填写的,特别是参评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与提供的捐赠票据等证明不符的,组委会办公室有权要求补充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可在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前,补充完善相关材料。逾期未向组委会办公室补齐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组委会办公室完成审查后,形成"鹏城慈善奖"提名名单,公布项目提名名单主要事迹,同步通过H5方式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对提名名单的民意征集。(民意征集结果不代表审议最终结果,仅供独立审议团参考使用)
(三)召开组委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和独立审议团审议会议,根据评委评价和民意征集等情况,形成褒扬名单。
(四)组委会办公室将拟褒扬名单在深圳市民政局和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五)拟褒扬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没有接到问题反映的,拟褒扬名单即为褒扬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接到问题反映的,组委会办公室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后,由深圳市民政局审议决定褒扬名单。
二、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
榜单类别
1.个人捐赠榜:2019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2.企业捐赠榜:2019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3.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2019年度捐赠收入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4.抗疫个人捐赠榜: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5.抗疫企业捐赠榜: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榜单入选条件
(一)凡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及以上、企业捐赠10万元及以上、社会组织接受捐赠10万元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将收录相应榜单:
1.个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2.企业:在深圳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
3.社会组织: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住所在深圳的国家级、省级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
(二)凡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及以上、企业捐赠10万元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将收录相应榜单:
1.个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2.企业:在深圳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
申报方式
在线申报和邮件申报为主。自荐或推荐,均可通过深慈联官网(www.szscl.org),点击"慈善奖暨捐赠榜"栏目,根据申报项目,点击相应的在线申报链接进行填写,或根据情况下载、填写相应榜单申报表格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证明材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图片、影音材料等)至电子邮箱szcsjcsb@szscl.org。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性而无法进行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将附件送达组委会办公室。
注:若申报材料大于100M,请选择邮件方式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31日
表彰形式
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以精神鼓励为主,将在第八届中国慈展会期间发布榜单,并通过有关媒体对榜单、捐赠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温馨提示
参与申报均需提供有关介绍文字、材料。申报鹏城慈善捐赠个人、捐赠企业和捐赠榜榜单,还需提供有效捐赠票据。请注意查看申报表证明材料提交须知哦!
编辑 周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