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货车储存易燃易爆品 一店主被依法行拘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匡金营 袁励
2017-08-03 20:58
摘要

民警打开车厢门看到,里面堆满了易燃易爆物品,包括10千克的工业酒精2桶、6千克的天那水2桶、2千克的天那水2桶、500毫升的3#天那水20瓶、1.

在公安消防部门“拉网排雷”专项整治行动风声紧的情况下,龙华区观澜街道经营五金店的严某便与民警做起了“躲猫猫”游戏,将店里售卖的工业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转移至人货车里储存,有客户需要即送货上门。观澜派出所民警日前查获了严某用于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非法车辆及物品,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7月31日下午,观澜派出所消防民警在观澜街道库坑社区水围村巡查时,发现某五金店旁边停放一辆可疑人货车,于是上前盘查。民警打开车厢门看到,里面堆满了易燃易爆物品,包括10千克的工业酒精2桶、6千克的天那水2桶、2千克的天那水2桶、500毫升的3#天那水20瓶、1.7公斤的磁漆2桶、1千克的油漆1桶。这辆装载易燃易爆品的人货车停放在毗邻马路和居民楼的店铺侧边,无任何运输和储存手续,就像一颗流动的“定时炸弹”。

经查,严某用人货车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属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天那水、工业酒精、油漆等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藏室,否则经营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匡金营 袁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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