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走在深圳的街头,占地挖掘道路的现象随处可见。部分道路反复开挖、长期占道挖掘,导致群众出行不便、扬尘和噪音污染问题频发,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名人大代表也就此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为回应群众诉求,督促相关工程建设单位加强道路施工管理,规范许可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对宝安区部分在建施工工程依法进行了调查。
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宝安区某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某路段的宝安区2019年全面消黑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超出许可期限仍未竣工,产生噪音、扬尘,对市容环境造成损害。且该两项工程施工现场未悬挂标牌公示施工进度,现场部分施工路段已撤除围挡,无人管理,成为违章停车场地。
▲违章停车场
▲施工现场未悬挂标牌公示施工进度
▲施工路段无围挡
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施工进度
依据相关法条规定,宝安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一是查明两项工程逾期占用挖掘道路的原因,及时完善占用挖掘道路期限变更审批手续;二是在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标志牌,载明变更后的批准占用挖掘时间、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等内容,并每日公示施工进度;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杜绝施工场地内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四是全面排查宝安区在建占道挖掘工程,对其中存在的逾期占用挖掘道路情形予以纠正,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工程,早日撤除围挡,还路于民。
整改紧随其后,道路秩序恢复
有关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整改。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路段的围挡进行拆除并恢复路面交通,安装道路隔离护栏,张贴车辆禁停告示,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以消除不良影响。排查复查在建工程。全面梳理涉路施工许可办理情况,对逾期占用挖掘道路的情形予以纠正。召开指导工作会议。对施工单位申请办理占用道路许可事项进行指导,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加大资源投入保证施工进度。
▲施工现场围挡张贴安全警示告示牌
▲安装道路隔离护栏张贴车辆禁停告示
▲恢复道路标线
▲恢复道路分隔护栏
此外,宝安区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关注逾期占道挖掘、反复挖掘等现象,排查道路施工问题线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从而督促全区工程建设单位规范施工,减少随意占道开挖现象。
同时,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3日开始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经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行人安全、交通畅通和市容环境的影响。根据《管理办法》,深圳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道路的申请将不被许可。不允许开挖的还包括横破挖掘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的;违反《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上敷设同类管线的;以及在已建多功能杆的道路上设置同类杆件等工程。
(晶报供稿)
编辑 周晓飒